甲方(实际出资人、实际股东):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
乙方(名义股东、代持人):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
甲方系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实际出资人、实际股东,以代持股权为限,享有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收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法律赋予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系甲方在公司所持有部分股权的名义股东、代持人,对代持股权相对应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权利。
现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持股权基本情况
1.甲方在公司设立时认缴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下同),占公司股权的51%,认缴出资方式为现金,通过乙方个人账户向公司转账注资;
2.甲方上述股权由乙方代为持有,乙方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全部由甲方提供,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3.乙方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的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与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二条 委托代持权限
1. 在股权代持期间,除本协议约定的限制条件外,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后,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2. 公司的日常事务表决由实际出资人行使。
第三条 委托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本协议终止、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时终止。
第四条 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持,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任何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职务行为限制及报酬约定
1.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全部规定进行;
2.在代持股权期间,乙方应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协议对股东全部义务性要求,如需要以股东身份参与表决时,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内容进行投票;
3.乙方不得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损害甲方、公司、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如对甲方、公司、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全面、及时赔偿;
4.乙方股东身份依据代持股权的约定而产生的,乙方不因该身份收取公司和甲方的任何报酬。
第六条 代持股权的转让及乙方的协助义务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
2.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无条件接受,并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特别事项
1.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安全和完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3.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该股权。
第八条 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所涉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或暗示;
2.本协议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3.一方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期限届满时;
(3)甲方直接持股时;
(4)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
(5)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甲方该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甲方认为需要变更和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2.协议变更或者终止,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完成股权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股权(显名)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持的__________有限公司51%股权显名事宜议定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公司设立时认缴出资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占公司股权的51%,认缴出资方式为现金,该款项由甲方转给乙方,乙方转给公司,之后再由公司转给乙方,乙方转回给甲方。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代持的股权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交还给甲方。
3.公司知晓甲、乙双方股权代持情况,同意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变更股权。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__________(盖章)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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