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律师 赵淑梅律师
█ 欢场相识,“老客户”半年转款27万
刘某与张某相识于某娱乐场所,张某为刘某提供按摩服务,后双方交往。
半年时间内,刘某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向张某转款27万元,其中包括520元、1314元等多笔具有特殊意义金额。
根据判决书描述,刘某称27万中包括其为张某购买手表、手机、衣服、项链、脚链、手链、吃饭及购车首付款、看病等支出,另有部分款项系与张某发生性交易时所支付的对价,但每笔具体金额性质刘某无法详细区分。
█ 赠与还是嫖资,三方说法不一
赵某系刘某合法妻子。
赵某发现丈夫刘某向张某转款27万元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她认为27万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擅自处分行为无效,张某应当返还27万元或折价补偿。
对27万元,是情人间赠与,还是“老客户”嫖资,三方说法不一。
原告赵某:27万元系赠与,赠与行为无效,应予返还。
被告张某:不同意返还。自己与刘某之间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刘某转给自己的27万元钱都是双方达成性行为的嫖资,因刘某系“老客户”,故对于价款并未进行明确约定,具体情况需区分项目及心情。
第三人刘某:自己和张某系婚恋关系,同意原告赵某的诉讼请求,即张某应返还27万。
█ 法院态度:否定性评价!
判决书在本院认为部分,开宗明义,对刘某和张某的行为做出了否定性评价,法院认为:
张某用身体和尊严换取相应钱款,刘某作为已婚之人利用金钱实现畸形的身心满足,刘某与张某之间夹杂不同程度的婚外情关系和性交易关系,该种畸形的关系明显有违正常人的传统道德认知,更有违公序良俗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故本院对于刘某与张某之行为持否定性评价。
█ 起诉27万,为何只支持6万?
法院认定案件为赠与合同纠纷。
庭审中,张某主张已返还过刘某3万元,刘某对此予以认可。
赠与?还是性交易行为所支付的嫖资?法庭试图就刘某转款给张某的金额进行区分,但即便是刘某,也无法区分具体支付张某的每笔款项的用途。而且对于购买手表、手机、衣服、项链、脚链、手链、吃饭及购车首付款、看病等支出,其性质也可认定为嫖资的另一种方式。
最后法庭酌情认定刘某给付张某款项中的6万元属于赠与,其余款项均认定为嫖资。
该6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张某行为有违公序良俗,故刘某赠与行为无效,应予返还。因刘某认可张某曾返还3万元,故相应扣减后张某应返还赵某款项数额为3万元。
21万元嫖资如何处理呢?
法院认为,因刘某行为具有非法性,不应得到法律保护,故对于该部分款项不予处理。
转自九九法律文书网,http://www.wenshu99.cn/article-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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